2010年全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部超额完成
生意社12月1日讯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2010年全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检查考核情况,2010年全国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炼铁4100万吨、炼钢1186万吨、焦炭2533万吨、铁合金245.6万吨、电石115.3万吨、电解铝37.8万吨、铜冶炼24.7万吨、铅冶炼32万吨、锌冶炼29.6万吨、水泥14031万吨、平板玻璃1843.5万重量箱、造纸539.2万吨、酒精85.2万吨、味精23.4万吨、柠檬酸1.7万吨、制革1576万标张、印染41.9亿米、化纤68.3万吨,涉及企业2349户。淘汰电力落后产能1690万千瓦,涉及企业225户;煤炭落后产能2.31亿吨,关闭小煤矿2173处。
检查考核情况显示,湖南、甘肃、青海、江西、福建等5省部门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仍需完善;广东、北京、山西、河南、江苏、云南等6省(市)29户企业落后产能虽已按要求关停,但因涉及职工安置、资产抵押、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暂时尚未按要求彻底拆除。工信部要求有关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管,确保其不能再投入生产,条件成熟时立即组织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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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