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原羊毛携带植物疫情呈上升趋势
2011年,菏泽检验检疫局连续从51批进境原羊毛中共截获杂草籽17种,215种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检出批次增长1175%,种类增长6.67%,种次增长了1031.58%,涉及了澳大利亚、比利时、西班牙、法国、新西兰等多个国家。其中,截获法国野燕麦、刺苍耳、宾州苍耳等6种检疫性杂草籽99种次;截获墙大麦、野燕麦、褐斑苜蓿等11种一般性杂草籽116种次。随着进口量的攀升,原羊毛携带植物疫情呈上升趋势,这种情况不容忽视。
原羊毛直接来源于活体动物,进行贸易前基本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处理,是多种有害生物传播的载体,由于其特殊的毛丛结构和含脂特点,更为容易携带杂草种子,其中部分杂草种子具有危害性,除了影响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传播病虫害外,有些杂草种子对人、畜是有毒有害的,一旦不慎入境就有可能成为疫情。但多年来,在进境羊毛中截获有害杂草种子的报道并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或许与检验检疫监管中忽视了植物检疫有关。我国是羊毛进口大国,有80%以上的羊毛用量来自进口,其中80%为含脂原羊毛。随着我国进口原羊毛数量和采购国家的逐年增加,在满足我国毛纺业发展的同时,也为杂草种子的传入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一是要重视进境原毛的植物检疫工作。《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易滋生植物害虫或者混藏杂草种子的动物产品,同时实施植物检疫”。原羊毛是应实施植物检疫的主要动物产品,在实施质量检验和动物检疫的同时,应重视针对外来杂草籽等的植物检疫,努力提升疫情检出率。二是强化宣传,形成检企合力。积极向企业宣传相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提高企业防疫意识,引导企业在与外国客户签订贸易合同时明确有关携带杂草种子的贸易条款,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避免纠纷,同时也保护国家安全。三是完善操作规程,提升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性。目前,对羊毛实施动物检疫和质量检验已具备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而对羊毛实施植物检疫尚缺乏必要的规程,需加紧制订相关规程以规范羊毛的植物检疫工作,降低植物有害生物带来的风险。四是加强口岸局与内地局的联系和沟通。进境羊毛在口岸局实施现场查验和外包装消毒后,由目的地局实施后续检疫监管,其中口岸局和内地局的信息传递工作很重要,两局之间通过加强联系和沟通,共筑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