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工业重点发展四大领域
——至“十二五”末全行业出口总额达到3000亿美元
生意社1月20日讯 19日,工信部发布《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发展新型纺织纤维材料产业、高端纺织装备制造业等四大领域。同时,将加强品牌建设,以服装和家纺行业为重点实施品牌建设工程;将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以及金融支持在重点领域的应用。
《规划》预计,“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工业增加值率提高2个百分点;至“十二五”末全行业出口总额达到3000亿美元,年均增长7.5%;全行业纤维加工总量达到5150万吨,年均增长4.5%;全行业就业人数保持在2000万人左右。
重点发展四大领域
《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四大重点发展领域包括:新型纺织纤维材料产业、高端纺织装备制造业、高性能产业用纺织品以及传统纺织分行业。
“十二五”末,化学纤维占纤维加工总量的比重要达到76%,化学纤维差别化率要由2010年的46%提高到60%以上。《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将加快发展差别化纤维、高技术纤维和生物质纤维技术及产业化;大力发展涤纶长短纤仿棉技术,高仿真仿棉纤维占涤纶比重达到15%;积极推广纤维纺丝液着色技术,有色纤维比重达到5-10%;并发展多元化聚酯产品。
高端纺织制造业纳入重点发展领域。到2015年,主要纺织机械产品30%以上要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其中纺纱机械、化纤机械等主要产品要达50%以上。“十二五”期间,将加快各类高端纺织装备的研发制造和产业化,包括:高新技术纤维成套工艺技术装备、功能性差别化纤维成套工艺技术装备、全流程智能型纺织自动化生产线、高性能纺纱和织造设备、产业用预成型智能织造装备、新型非织造布成套装备、绿色环保低碳纺织机械产品、高端纺织技术装备专用基础件等。
配合下游市场需求,加大产业用纺织品在工程领域应用,以新能源、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建筑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应用为重点,集中推动非织造、经编和立体成型编织、功能后整理、复合加工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产业用纺织品纤维加工量到2015年要达到1290万吨,占全行业纤维加工总量的比例要达到5%。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将提高棉、毛、麻、丝天然纤维资源利用水平,加强高效、节能新型纺纱、织造工艺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实现纺织产品的多样化和高档化。“十二五”末,棉纺紧密纺纱要达到2000万锭,棉纺无梭织机占有率要达到65%,复合纺、赛络纺、嵌入纺等新型毛纺技术推广应用比例要达到60%以上,织物自动监测和分析技术应用比例要达到10%。推广服装和家纺企业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生产工艺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普及率要达到50%,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要达到25%。
《规划》预计,“十二五”末服装、家纺、产业用三大类终端产品纤维消费量的比例将达到48:27:25;新产品开发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品种更加丰富,内销比重逐步提高,满足高中低不同消费层次需求;中西部地区纺织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达到28%;化纤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企业(集团)超过20家。
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将达25%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纺织工业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建设能力明显增强,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5-10个,国内市场认知度较高的知名品牌100个,年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品牌企业50家,品牌产品出口比重达到25%。
“十二五”时期,我国纺织工业面临的发达国家在产业链高端、发展中国家在产业链低端的双重竞争将更加激烈。目前看来,我国纺织行业仍存在较多问题,如自主品牌建设步伐滞后,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完善产业价值链形势紧迫。
“十二五”期间,纺织行业将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高品牌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物流、服务以及宣传推广各环节的整合能力;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积极推进品牌国际化,通过收购或入股海外品牌,形成国际化品牌,并随着创新能力的提升逐步形成国际化的中国原创品牌。
同时,《规划》提出,将以服装和家纺行业为重点实施品牌建设工程。重点跟踪和培育创新能力强、市场覆盖面广、市场占有率高、企业盈利能力强的100家左右服装家纺品牌企业;加快推进我国服装家纺品牌国际化进程,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国际化服装家纺品牌。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品牌建设已初具成效,我国纺织工业已经从加工制造向产品设计和创意转型,初步形成了一批设计创意园区;纺织品服装出口由加工生产(OEM)向设计生产(ODM)和品牌生产(OBM)转变,纱线、面料、辅料等中间产品的品牌价值也得到市场认可,我国纺织服装自主品牌逐步走向国际市场;获得服装服饰类中国名牌143个,家纺类中国名牌45个,国内消费者对服装家纺自主品牌认知度有所提高。
重点领域上市融资优先
《规划》提出,将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中将纺织机械、新型纤维材料及高性能产业用纺织品作为重点予以支持;建立鼓励纺织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优先支持与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兼并重组、产业转移相结合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并用好金融支持政策,优先支持新型纺织纤维材料、高端纺织装备、产业用纺织品、品牌服装和家用纺织品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和品牌运作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投融资券等拓宽融资渠道和提高融资能力;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纺织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
《规划》还提到,将保持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政策的相对稳定,确保及时足额退税。进一步改善进出口管理、通关便利化、外汇管理等贸易环境,加强对重点出口市场的跟踪监测,及时发布进出口数据和监测预警信息。不断丰富和发展外汇市场产品,为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更多市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