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无锡局进口羊毛质量浅析(二)
四、检验监管工作建议与措施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领会,不断提升检验监管水平
为加强进境毛类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境外动物疫病传入,保证进境毛类质量安全,组织检验监管人员对国家质检总局重要文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警示通报、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监督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领会,特别对总局重要文件组织学习培训,把文件学习作为日常工作来抓,严格规范工作秩序,制定相关措施做好对进境羊毛动物毛类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一是明确检验检疫监管职责,增强风险防范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风险和责任意识,对辖区内进境动物毛类检验检疫情况加强风险研判,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措施。加强进境毛类检疫单证、装箱单、合同和发票等检验检疫单证的材料审核,严防疫区相关毛类报检入境。
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持续符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进境毛类指定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做好原料和成品的出入库等记录,对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实施检疫处理。对企业质量监督员进行备案,日常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项,应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企业持续符合有关要求。
三是掌握进境毛类货物流向动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加强与海关等部门配合,积极协助检疫部门打击通过夹带、瞒报等方式进口疫区毛类产品。检验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2、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提升法制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推进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质检总局“法制立检”和省局“打造法制质检样板区”的工作部署,根据无锡检验检疫局法制样板建设推进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增强检验人员的行政执法素质,提升法制工作实效。按照法制样板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商检法》及其《商检法实施条例》和总局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指南》;二要严格按照检验标准与检验检疫流程开展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做到检验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三要加强进口羊毛流向和审批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随意更改进境羊毛流向;四要充分利用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发现违法线索,积极查处案源。
3、加强进口羊毛风险信息管理,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为不断提高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夯实实验室管理基础,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科学和准确,根据总局《进出口工业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和《江苏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信息处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本部分工作实际,开展对进口羊毛检测与管理工作中风险的收集、整理相关风险信息,如收集、分析总局警示通报、全省系统实验室CNAS认可/计量认证评审情况通报、全省系统实验室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本实验室内审、管理评审及接受外部审核、省局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等,主动加强风险分析,指导和监检验监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措施,提高检验监管人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避免发生风险事故或减少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