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蚕桑等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办法出台
生意社03月01日讯
为支持市县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推动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加快开展,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对符合安徽省农业产业政策导向、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农户投保意愿强烈的大棚蔬菜、茶叶、桑蚕、中药材、经济果林(包括水果、草莓、核桃、板栗、油茶、毛竹等)、家禽、育肥猪、水产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按照不高于保费收入25%的比例给予省级财政补助;明确了省财政补助的地区、条件、标准以及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管理等内容。
办法的出台,是安徽省创新财政支出方式、统筹城乡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激发地方政府、保险机构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跨越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13个省辖市34个县(市、区)开展了15个品种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但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品种少,保障规模小,发展不平衡,作用发挥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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