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建百个小微企业创业园
生意社3月22日讯 江西省中小企业局日前出台《创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实施办法(试行)》,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建成100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培育企业1万家以上。
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要求相对集中在一个区域,园内企业一般不少于50家;孵化企业必须是初创的小微企业,以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微型企业为主,符合当地产业延伸规划,能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产业配套率达80%以上。根据江西省实际,县(市、区)重点培育以返乡创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创业园;设区市重点培育以科研创新为主的科技型创业园,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创业孵化体系。
江西省将对创业园采取一系列政策扶持。一是建设用地扶持,每年从省、市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667000平方米以上用于新建或扩建创业园。二是融资担保扶持,凡在创业园内的创业者,初创期间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三是对小微企业进行税费扶持。(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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