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裤面料玩“变脸” 商场成被告
生意社3月26日讯 因购买的名牌牛仔裤的面料“名不副实”,段先生将北京某商场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赔偿。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这起消费争议案。
据原告段先生说,2011年11月19日至20日,他在位于丰台区的一家知名商场购买了11条某品牌牛仔裤。
该牛仔裤的标签上标明,该牛仔裤面料的成分为75%棉和25%COOLMAX(注:系一种高级面料)。
2011年12月26日,段先生委托北京市纺织产品及染料助剂质量监督检查站做出的检验报告表明,该牛仔裤的面料成分为棉和聚酯纤维。
段先生认为,该商场出售含有欺诈面料成分的牛仔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该商场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
为此,段先生向丰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商场返还其牛仔裤购买款5607.6元,并另外增加一倍赔偿。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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