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下达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生意社5月2日讯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好“十二五”期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根据各地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提出的目标计划,结合产业升级要求和地方实际情况,近日,工信部下达了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各地及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并采取政策措施,在2012年底前拆除已公告应淘汰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确保不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
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中包括:印染28亿米、化纤22万吨。(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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