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强化蚕种市场管理
生意社05月03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蚕种市场秩序,强化蚕种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群众合法权益,消除影响社会稳定隐患,促进蚕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12年广西河池市进一步加强蚕种、蚕药市场监管。按照河农办电〔2012〕15号《关于加强全市蚕种生产经营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市已于2012年4月20日开始,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蚕种市场专项管理执法检查,由各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集中力量重点检查和整治无证生产、经营蚕种;经营性蚕种未检疫;经营、使用的蚕种未附具检疫合格证明;购销区外蚕种未接受成品卵微粒子病检疫;购销区外一代杂交种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以及其它蚕种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贯彻实施农业部《蚕种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规章,进一步规范全市蚕种市场秩序和强化蚕种质量监管,确保群众用种安全,杜绝不合格蚕种和来路不明蚕种进入市场流通。
河池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于2012年4月28日组织市级农业、畜牧执法人员19人,深入宜州城区对蚕种、蚕药经营销售市场开展了2012年第一次突击性执法检查,不断规范和整治河池重点蚕区蚕种、蚕药经营销售市场。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