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装备专项
生意社5月7日讯 据工信部5月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加快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在2011年组织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基础上,决定2012年继续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并就有关事项下发通知。
通知指出,该专项实施的目标是推进制造业领域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创新发展和应用,建立依托用户发展重大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机制,以用户为龙头,以装备制造单位为主体,开展汽车、冶金、大化工、数字化车间等国民经济重点制造业领域所需智能制造装备的联合研发创新活动,发挥依托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带动作用,突破测控装置与关键零部件在智能制造装备中的应用技术,推动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发展。
根据“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目标,2012年专项的主要内容为“推进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及示范应用”和“支持核心智能测控装置的研发与创新”。
通知指出,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能制造装备的制造单位和用户单位。所申报项目应具有知识产权清晰的核心技术,产品的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且属于成果初期应用。项目申报单位应由装备的制造商联合其用户联合申报,须附上联合研发协议和采购合同,合同总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对于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及应用项目,既包括研制方和用户方准备或正处于研发、制造阶段的项目,也包括装备已完成开发和制造,正在用户进行安装调试和工艺试验的项目。
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5月18日。项目申报完成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组织联合审议及核查。国家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研发补助资金,国家补助资金原则上50%补贴用户,50%补贴制造商。(宗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