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蚕业总站:做好2012年春季鲜茧收购工作的通知
生意社06月05日讯
重庆市蚕业管理总站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季鲜茧收购工作的通知
渝蚕业发〔2012〕33号
各蚕茧收购单位:
2012年鲜茧收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维护好我市春季鲜茧收烘正常秩序,确保收烘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广大蚕农栽桑养蚕积极性,兼顾农工贸各方利益,现将2012年春茧收购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重庆蚕茧收购指导价格的通知”(渝价〔2012〕163号)文件规定,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向广大蚕农广泛宣传今年鲜茧收购政策,并将文件及桑蚕鲜正茧(下足茧)收购价格表张贴在收购场地、站点的显著位置,以提高价格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做好收烘人员的培训和岗位安排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收购部门领导要加强管理和收购站、点的巡查,维护好正常的收购秩序,及时解决突发问题,确保收烘顺利开展。
三、做好收烘场地的准备和收烘设备的维护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收购资金。在收购过程中,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严禁“人情茧”及向蚕农打“白条”等情况发生。
四、积极争取当地镇乡相关部门和村社的支持,组织好蚕农有序交售鲜茧。引导蚕农出售优质蚕茧,为蚕农做好各项服务工作。配合工商、纤检等部门,严禁未取得重庆市外经贸委鲜茧收购资格和工商部门许可的收购单位和个人从事收购活动,杜绝哄抢、抬级、压价等现象发生。
五、按收购进度上报要求,及时将收购数量、价格标准等数据上传“重庆蚕丝”网数据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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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