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区出口羊毛等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模式改革
近日,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台文件《关于印发〈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等级目录(试行)〉的通知》(苏检动函[2012]165号),根据文件精神,今后江苏地区出口羊毛等非食用动物产品,将通过对产品确定风险等级,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分类,检验检疫模式将由过去的批批查验改为抽批查验,日常监管频次和有毒有害物质、疫情监控等都将作相应调整。
一、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根据原料来源、产品特性、加工工艺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来确定,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风险三级。洗净羊毛(包括洗净毛、羊毛条、碳化毛、羊毛落毛、羊毛纱线等)属于一般风险产品,粗羊毛脂、工业羊毛脂属较高风险产品,无水羊毛脂属一般风险产品。
出口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分为一类(优秀)、二类(良好)、三类(一般)、四类(差)4个类别,每个类别的认定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包括企业信誉、管理水平、出口批次、防疫措施等多个方面,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申请,由检验检疫部门进行评定。其中一类企业由省检验检疫局专家组现场考核确定,二、三类企业由所在分支检验检疫局考核确定,报省检验检疫局备案。
二、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检验检疫部门对不同类别的企业生产的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实行差别化的管理,按照一定比例对报检产品抽批检验检疫,对不实施现场检验检疫的报检产品直接审单放行。
三、实施分类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1、实行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重点监管。以前的检验检疫模式要求每批出口货物都要求检疫人员到现场进行查验和监管,一方面牵涉了检疫人员大量的精力,另一方面往往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监管不到位。本次分类管理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通过对生产企业和产品风险进行分类,从而达到对生产管理落后的企业和产品风险大的产品实行重点监管,而对于那些生产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和产品风险小的企业则大幅度减少查验和监管频次。
2、加快通关放行速度。省局下发的分类管理工作规范,对出口企业的监管频次和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频次都作了大幅度的减少,如对于一类企业生产的一般风险产品,检验检疫频次只需不低于5%,也即出口20批货物,只需检验检疫不少于1批即可,日常监管一年只有一次。同样的,象二类企业生产的一般风险产品检验检疫频次也只需不低于10%。对于绝大部分不需作现场查验的出口产品,检验检疫机关只需审核报检资料即可办理出口放行手续,大大提高了出口货物的通关放行速度。
3、提升出口企业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实施出口非食用动物产品分类管理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实施快速核放的检验检疫通关模式,鼓励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高的企业持续保持,同时,激励管理水平落后,产品质量差的企业向先进企业学习看齐。从而使出口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出口产品质量得到整体提升。
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对应表?
企业类别 |
检验检疫频次 |
日常监管 频次 |
年审 |
有毒有害物质 和疫情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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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产品 |
中风险产品 |
一般风险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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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企业 |
100% |
不低于30% |
不低于5% |
一年一次 |
一年一次 |
一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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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企业 |
100% |
不低于50% |
不低于10% |
一年两次 |
一年一次 |
一年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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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企业 |
100% |
不低于70% |
不低于30% |
一年四次 |
一年一次 |
一年四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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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企业 |
100% |
100% |
100% |
一月一次 |
一年一次 |
一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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