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村干部当验级员 蚕茧质量有保障
重庆巫溪县位于渝、陕、鄂交汇处,因其独特的自然气候与生态环境,可生产出全国最优质的桑蚕茧。自83年全县大规模栽桑养蚕以来,到1991年蚕茧收购市场秩序一直较好。但从92年开始,不法茧贩置国家统一鲜茧收购政策于不顾,擅自收购鲜茧运往临近县-奉节、巫山和临近省陕西、湖北等地销售,获得一定收益。
近20年来,因不法茧贩内外勾接,愈演愈烈,每到蚕茧收购季节,蚕区一片狼迹。不法茧贩因收购的是统装毛足茧,加上是尼龙口袋,长距离颠簸运输,不但破坏了蚕茧质量,而且造成资源的大量流失,我县每年的蚕茧回收率仅占产出量的40%左右,严重挫伤了当地政府和龙头企业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为有效遏制蚕茧收购市场的混乱局面,经反复调研,充分征求蚕区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形成共识,决定将鲜茧收购工作直接交给蚕茧基地村的村社干部来完成,收购企业负责支付误工工资和工作费用。通过近两年的小范围试行与探索,达到了预期效果,其具体作法如下: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一是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群策群力,共同担当,切实抓好蚕茧收购工作。首先解决乡镇领导的认识问题。然后作好村支两委负责人的思想工作,进一步统一生产发展和蚕茧回收如同鱼与水的关系,缺一不可的认识。
二是在养蚕饲养阶段与蚕茧上簇和簇中管理期间,村支两委和村蚕桑技术员分工负责,包社到户,全面指导养蚕和上簇管理技术,作好上门服务工作。
二、精心操作,稳步实施
首先由企业(甲方)与蚕茧基地村(乙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约定蚕茧化蛹率(85%及以上)、上车率(95%及以上)等主要收购质量标准。
其次是不设定统一收购时间,成熟一户收购一户。到蚕茧收购季节,每一个基地村由收购企业派出1—2名技术人员,协助村干部支付售茧款和运回蚕茧等主要业务工作。而村干部对成熟的蚕茧负责验级、过磅和收购秩序的维护工作。真正做到适时开秤收茧,使不法茧贩无可乘之机会。然后是每一蚕茧收购结束后,由企业及时履行协议义务,结算工作费用,小结收购工作情况。
三、作好试点,全面推广。
花台乡八龙村是我县蚕茧基地第一大村,与巫山县龙溪镇仅一河之隔,过去蚕茧销售到县外达到90%以上。近两年通过在该村试行上述办法,效果较好。2010年,该村三季发种1050张,产茧3.36万公斤,收购蚕茧3.07万公斤,回收率达到91.3%。2011年发种1125张,产茧4.05万公斤,收购蚕茧3.99万公斤,蚕茧回收率达到98.5%。今年春季该村放养蚕种365张,产茧4.05万公斤,蚕茧回收率达到100%。
今年夏茧收购工作即将开始,龙头企业现已和全县6个重点蚕桑乡镇的20个蚕茧基地村签订了蚕茧收购协议书,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计划从夏茧收购开始,将花台乡八龙村这一好的作法在全县20个蚕茧基地村中推广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