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日美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
生意社10月15日讯 中国商务部周五表示,中国将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氨纶征收不超过61%的反倾销税。
据商务部网站发布的公告显示,上述决定自2012年10月13日起生效,实施期限为五年。
针对大部分供应商的反倾销税率将按照最高标准征收,不过也有部分供应商的税率定在了2.31%-12.87%。
中国自2006年开始对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但相关措施已于去年到期。针对大部分供应商的反倾销税率为61%。
商务部表示,在复审调查后裁定,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氨纶对中国大陆的倾销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
「相关报道」
- 埃及终止对自中国进口(PET)产品反补贴反倾销调查 (11-24 10:27)
- 美国对中国钢丝衣架作出反倾销行政複审终� (11-18 11:50)
- 美国对中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修改反倾销复审初裁 (11-18 11:22)
- 印度对中国窄织布反倾销税延长一年 (11-09 10:45)
- 印度对中国进口聚酯纱线再征反倾销税 (10-05 09:18)
- 阿根廷启动对中国牛仔布反倾销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09-29 08:53)
- 埃及对自中国进口的化纤毯产品徵收反倾销税 (09-11 13:49)
- 印度拟对华聚酯纱线举行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听证会 (08-20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