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毛质量:加强对进口羊毛检验监管
无锡检验检疫局进口羊毛检验工作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办法》、《江苏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信息处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的进口羊毛警示通报要求,严格按照进口羊毛检验规程,加强对进口羊毛检验监管。无锡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会同动植检科做好对定点羊毛的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污水环保处理等方面的考核。目前,无锡地区现有洗毛工场5家,洗毛条件符合检验检疫工作要求。
业务统计数据
2011年无锡局共检验进口羊毛1790批、重量32683.5吨、金额23060.0万美元。检出不合格羊毛137批、3050.7吨、2150.5万美元,不合格提赔金额21.3万美元,不合格批次主要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比利时、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美国、南非、乌拉圭、西班牙、加拿大、英国十四个国家。
1.业务统计数据对比。2011年进口羊毛检验与上年相比批次、重量同比分别减少12.2%、8.5%、金额同比增长22.7%。检出不合格批次、重量和金额分别占检验总量的7.7%、9.4%和9.3%;不合格批次、重量分别同比减少4.9%和1.6%,金额同比增加55.9%。进口羊毛品种中:含脂毛1786批、32604.8吨、23030.9万美元,批次、重量分别同比减少12.1%、8.2%,金额增加23.0%;洗净毛4批、78.8吨、29.1万美元,批次、重量、金额分别同比减少42.9%、50.8%和46.1%;羊毛条为零批次。
2综合分析。(1)质量状况综述。无锡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要求,以“质量提升”为主题,巩固和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全面提升进口羊毛质量和检疫安全监管水平,严格加强对进口羊毛的检验和检疫监管,严把进口羊毛检验质量关,提升服务企业水平。2011年共检出品质有质量问题的不合格羊毛137批,金额2150.5万美元,为经营公司和涉外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切实维护我国合法经济权益,把关成效得到明显成效。今年下半年,为中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处理了一批典型的国际贸易商业欺诈案例,为经营公司成功索赔15万元人民币,全年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300万元人民币。(2)检验情况分析。2011年进口羊毛与上年比较批次、重量分别有一定幅度的减少,金额有所增长。从贸易国家进口量分析,进口量占据前五位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新西兰、比利时、西班牙、乌拉圭,计1576批,占检验总批次的88.0%,澳大利亚依然是今年进口羊毛数量最多的国家,占检验总批次的67.4%,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其次为新西兰,占检验总批次的10.8%,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
进口羊毛批次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兄弟局送样批次大幅度减少,尤其是张家港局送样为零批次;二是无锡口岸检验品种比较单一,洗净毛及羊毛条逐年减少,主要以原毛洗毛加工为主;三是无锡地区毛纺企业除无锡协新集团有限公司外,几乎都已转型生产;四是无锡协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线上使用的毛条为空心球,无锡地区无空心球羊毛条生产加工企业,企业进口的含脂毛只能送往外地加工。
2011年检验的1790批进口羊毛中,检出不合格137批,3050.7吨,2150.5万美元,不合格批次、重量、金额分别同比上升0.6、0.9和2.0个百分点。由于检验品种比较单一,不合格检出批次均为含脂毛。
从进口贸易国家分析,进口检验批次不合格率前五位的国家是意大利、阿根廷、荷兰、乌拉圭、加拿大;不合格出证批次前五位的国家是澳大利亚、新西兰、乌拉圭、意大利及英国、法国及西班牙。
检验监管工作建议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领会,不断提升检验监管水平。一是明确检验检疫监管职责,增强风险防范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风险和责任意识,对辖区内进境动物毛类检验检疫情况加强风险研判,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措施。加强进境毛类检疫单证、装箱单、合同和发票等检验检疫单证的材料审核,严防疫区相关毛类报检入境。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持续符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进境毛类指定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做好原料和成品的出入库等记录,对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实施检疫处理。对企业质量监督员进行备案,日常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项,应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企业持续符合有关要求。三是掌握进境毛类货物流向动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加强与海关等部门配合,积极协助检疫部门打击通过夹带、瞒报等方式进口疫区毛类产品。检验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2.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提升法制工作实效。为进一步推进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质检总局“法制立检”和省局“打造法制质检样板区”的工作部署,根据无锡检验检疫局法制样板建设推进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增强检验人员的行政执法素质,提升法制工作实效。按照法制样板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商检法》及其《商检法实施条例》和总局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指南》;二要严格按照检验标准与检验检疫流程开展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做到检验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三要加强进口羊毛流向和审批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随意更改进境羊毛流向;四要充分利用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发现违法线索,积极查处案源。
3.加强进口羊毛风险信息管理,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为提高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夯实实验室管理基础,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科学和准确,根据总局《进出口工业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和《江苏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信息处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对进口羊毛检测与管理工作中风险的收集、整理相关风险信息,如收集、分析总局警示通报、全省系统实验室CNAS认可/计量认证评审情况通报、全省系统实验室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本实验室内审、管理评审及接受外部审核、省局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等,主动加强风险分析,指导和监检验监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措施,提高检验监管人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避免发生风险事故或减少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