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淳安县兑付2012年蚕业合同保证金利息26.8万元
生意社12月27日讯
近日,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根据蚕业合同条款有关规定,向全县22313户蚕农兑付2012年的合同保证金利息,共计26.8万元。
据了解,淳安县自2001年开始推行“合同蚕业”发展机制,县茧丝绸总公司与全县2万余户蚕农签订“蚕业合同”,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每户蚕农交200元保证金,公司承诺“价高随行就市、价低补偿保护”全额收购合同蚕农生产的蚕茧,将蚕农与大市场有效对接,极大地保护了蚕农的利益和积极性,协调了贸工农三者的利益关系,促进了全县蚕桑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淳安县曾在2001年、2008年和2009年启动了蚕茧收购保护价,特别是2008和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茧丝行情持续低迷,全国茧价下跌严重,我县春茧收购均价高出全省275元/担,夏茧收购均价高出嘉兴湖州主产区400元/担。两年高于最低保护价4700余万元收购蚕茧,稳定了我县蚕桑产业。2010年底我县修订了第三轮蚕业合同,将保护价提高到1200元/担。当前淳安县的“蚕业合同”机制已执行到第三轮,县茧丝绸总公司每年严格按照蚕业合同规定兑付保证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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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