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自5月1日起实行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1号
为更好地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任:张平
2013年2月1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条款的决定
一、鼓励类“四、电力”第3项“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修改为“采用背压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二、鼓励类“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作为第11项。
三、鼓励类“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作为第12项。
四、鼓励类“六、核能”增加“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作为第12项。
五、鼓励类“十九、轻工”第15项“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机及配套光固化设备;高速食品饮料罐制造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高速金属薄板覆膜设备及覆膜铁食品饮料罐加工设备”修改为“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配套光固化、薄板覆膜和高速食品饮料罐加工及配套设备制造”。
六、鼓励类“二十、纺织”第1项“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的连续共聚改性[阳离子染料可染聚酯、碱溶性聚酯、高收缩聚酯、阻燃聚酯、低熔点聚酯等];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艺生产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智能化、超仿真等差别化、功能性聚酯及纤维生产;腈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性纤维生产”修改为“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的连续共聚改性[阳离子染料可染聚酯、碱溶性聚酯、高收缩聚酯、阻燃聚酯、低熔点聚酯等];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艺生产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智能化、超仿真等差别化、功能性聚酯及纤维生产腈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性纤维生产”。
七、鼓励类“二十、纺织”第6项“采用紧密纺、低扭矩纺、赛络纺、嵌入式纺纱等高速、新型纺纱技术生产多品种纤维混纺纱线及采用自动络筒、细络联、集体落纱等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修改为“采用紧密纺、低扭矩纺、赛络纺、嵌入式纺纱等高速、新型纺纱技术生产多品种纤维混纺纱线及采用自动络筒、细络联、集体落纱等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
八、鼓励类“三十二、商务服务业”第2项“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审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修改为“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鉴证、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
九、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第19项“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森林、水上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修改为“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设施、森林、山岳、水域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
十、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第22项“破拆、切割、疏堵、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修改为“侦检、破拆、救生、照明、排烟、堵漏、输转、洗消、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
十一、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森林消防车、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消防车”作为第44项。
十二、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具有灭火、侦查、排烟、救助等功能的消防机器人”作为第45项。
十三、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公称直径≥150mm的消防水带、人工合成橡胶衬里消防水带”作为第46项。
十四、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水性钢结构防火涂料、预制组合式钢结构防火构件”作为第47项。
十五、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不燃外保温材料、阻燃制品”作为第48项。
十六、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用于哈龙替代的合成类气体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氟表面活性剂替代物、建筑外保温材料高效灭火剂、无磷类阻燃剂、塑胶及合成类纺织品高效灭火剂、金属火灾专用灭火剂”作为第49项。
十七、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探火管灭火装置、风力发电装置专用灭火系统”作为第50项。
十八、鼓励类“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增加“使用节能环保新型光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作为第51项。
十九、限制类“三、电力”第3项“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却水的火电机组”删除。
二十、限制类“十一、机械”第15项“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用于新能源、信息产业、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除外)”修改为“6千伏及以上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
二十一、限制类“十一、机械”第25项“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修改为“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
二十二、限制类“十三、纺织”第1项“单线产能小于1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连续聚合生产装置”修改为“单线产能小于2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连续聚合生产装置”。
二十三、限制类“十五、消防”第1项“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修改为“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点型感烟/温火灾探测器、点型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二十四、限制类“十五、消防”第2项“灭火器项目”修改为“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十五、限制类“十五、消防”第3项“碳酸氢钠干粉和环保型水系灭火剂”修改为“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二十六、限制类“十五、消防”第4项“防火门项目”修改为“防火阀门、木质防火门、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钢质和钢木质防火门、新建初始规模小于6万平方米/年的防火卷帘项目”。
二十七、限制类“十五、消防”第5项“消防水带项目”修改为“天然橡胶有衬里消防水带、无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湿水带、PVC衬里消防水带”。
二十八、限制类“十五、消防”第6项“消防栓项目”修改为“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产、加工、装配工艺”。
二十九、限制类“十五、消防”第7项“普通消防车项目”修改为“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供水消防车、供液消防车、泵浦类消防车”。
三十、限制类“十五、消防”增加“防火封堵材料、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作为第8项。
三十一、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电力”第3项“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修改为“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三十二、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石化”第10项“氯氟烃、含氢氯氟烃、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主产四氯化碳、以四氯化碳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PFOA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油漆、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修改为“氯氟烃、含氢氯氟烃、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主产四氯化碳、以四氯化碳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PFOA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
三十三、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钢铁”第24项“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修改为“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
三十四、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轻工”第5项“直接接触饮料和食品的聚氯乙烯包装制品”删除。
三十五、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其他”第1项“含氰电镀工艺”修改为“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
三十六、淘汰类“二、落后产品”“轻工”第6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