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公司反诉迈克尔乔丹侵权 索赔800万美元
网友:原来好多人可能都以为乔丹体育和迈克尔乔丹是有合作有联系的,其实根本就是两码事,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商业欺骗行为,所以说我觉得迈克尔乔丹的名誉受到了损害。
网友:这件事情我觉得乔丹体育有点儿不厚道了,它本来一开始推出服装品牌的时候就是借助乔丹的名气来的。
网友:乔丹体育如果想像正常的公司一样发展,就必须面对和放弃它这种侥幸心理,可以考虑用现有的渠道优势重新打造一个新的品牌,这方面可以学习一下加多宝。底是否侵权乔丹,这完全是一个无力狡辩的伪命题,没有任何意义,乔丹体育的负责人自己也是心知肚明。另外我希望商标管理机构能在站在激励中国本土企业的角度上,这样才能从长远角度促进中国企业的创新。更好的参与全球化运动。
在微博平台上也是如此,网友Zoeykong的观点就很能代表大家的意见:
网友Zoeykong:我觉得中国的企业好多都很粗放,法律意识不那么强,都是遇到了问题再匆忙修复形象,危机公关很重要,但谦逊的态度更重要,不要让自己人和外人都觉得在耍无赖。
不过在“千夫所指”的同时,也有一些网友表达了对乔丹体育的支持:
网友陈康建:乔丹没有在中国注册中文名字,何来侵权呢?
若瑜的冬日:美国乔丹状告中国乔丹,看似中国乔丹完全处于劣势,没有招架之手。而中国乔丹的这次反诉,说明了民族企业在维权和市场化的运作上的进步,我觉得结果对两家来讲,意义不是很大,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最重要的是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开拓市场,毕竟现在的体育用品市场饱和是事实,祝中国乔丹好运。
在反诉“飞人”乔丹之后,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乔丹体育代理律师马东晓也作出了回应:
马东晓:很多人都会以为乔丹体育像山寨一样,就是借助了迈克尔乔丹的翻译名才能走到今天,这个其实与事实是不符的。差不多在10多年的时间里面,乔丹体育对于广告的宣传和渠道的投入建设方面已经投入了十几亿,我想任何一个企业花十几亿的投入的话,都会建立起相应的品牌知名度。其实我们知道中国的改革开放不到30年的时间,改革开放之后最大的变化就是民营经济的兴起,企业当年这种艰苦的环境之下的成长,或多或少地会有一些打擦边球,或者是说有一些不是太规范的行为,这也是企业发展初期的常见现象,其实不单单在中国,在韩国、日本、东南亚的一些国家都曾经出现过。最近的一二十年,国内的企业也在逐步地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是一个对中国的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所谓的“原罪”在今天如何看待的问题,我觉得还是应该理性地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