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出台
生意社4月15日讯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公布《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执行本预案的棉花主产区为甘肃、新疆等13省(区、市)。预案规定,将不执行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交储企业列入行业黑名单。预案规定,预案执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20400元(公重)。预案规定,预案启动后,在交储企业与中储棉总公司签订的棉花购销合同中明确,交储企业应按不低于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价格向农民收购籽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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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