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企业:掐断“导火索” 防火于未“燃”
承压容器
印染生产设备中的压力容器种类繁多,除工业锅炉外还有烘筒、煮布锅、高温高压染色机、喷射溢流染色机、煮浆釜、蒸箱等。
压力容器要使用具有资质的专业厂家的产品,并经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出具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压力容器,同时应每年接受年检。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应确保安全附件的灵敏、准确、可靠。安全阀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定期校验。
易燃有害气体、粉尘
在染色生产中可散发出大量易燃有害气体、粉尘。因此要加强监测控制,定期监测配料与工艺生产场所中空气的可燃有害气体、粉尘浓度,将其控制在允许浓度范围内。
尽量改善工艺,用不燃、难燃的代替易燃、可燃的染料、助剂。并采用密闭的生产设备,传送机械化最大限度地清除跑、冒、滴、漏的现象。
同时要加强通风,排出易燃有害物质。
隔离操作上,要把设备放在隔离室内,用排风法使室内保质负压;同时要把操作地点放在隔离室内,用送风方法使室内保持正压加强通风净化空气。
安全管理
禁止明火。如需动火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进行动火审批。
电气安全。练漂、染色、印花车间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腐防潮和防火的安全措施,达到电器线路管道化电气设备密闭化。
对易产生静电的工艺过程应设导出静电装置。
仓储
染化料仓库危险品仓库
印染企业应设危险品仓库以储存染化料。
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厂区边缘,在防火安全距离范围内不能堆放任何可燃物。仓库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散湿的门窗或设备,确保库内阴凉、干燥须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地面应能防止摩擦产生火花。应使用防爆照明灯具,电气电源开关应装在仓库外。仓库应设有良好的避雷设施。
危险品仓库应严格出入管理制度,禁止会产生火花的车辆进入或靠近,严禁烟火或携带火种进入。危险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可过高过密,并不得靠墙堆放。对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氧化剂与还原剂。对遇水燃烧危险品,如保险粉应设高位平台存放,以防受潮和暴雨汛期淹水引起燃烧。仓库内不得使用铁制工具,应采用木制或铜制工具以防撞击产生火花。危险物品应标明名称,并在墙上挂有所储存物品的名称、数量的注册牌,以便检查和消防时急用。
成品仓库
成品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出入管理制度等跟危险品仓库有着同样的要求,如仓库外应设置避雷装置等。
另外,仓库附近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内应装有火警报警器以及电话等通讯工具,以便于及时报警。
布包堆垛要整齐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及与墙之间应留有1~1.5米的间距,堆垛与照明灯具距离不得小于1米。
刚下线的成品最好观察24小时再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