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36种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生意社12月6日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36种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其中休闲服装类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4.4%、羊绒针织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6.7%、毛绒玩具产品抽查合格率为69%。
休闲服装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3个省、直辖市180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休闲服装产品。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休闲服装产品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纤维成分含量、耐水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洗色牢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2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成分含量、pH值、色牢度项目。
羊绒针织品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羊绒针织品产品。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羊绒针织品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顶破强力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纤维含量、pH值、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项目。
毛绒玩具产品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广东等5个省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毛绒玩具产品。抽查依据《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6675-2003、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毛绒玩具产品的正常使用的机械物理性能、可预见合理滥用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元素限量、标识与说明等5大类7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小零件,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毛绒玩具材质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安全警示的字体、字号,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