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两个品牌之间有爱情?广州服饰公司告莞企


http://www.texnet.com.cn  2013-12-20 10:12:07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收藏

  生意社12月20日讯 东莞某品牌服饰公司在其网站放了一篇题为《两个品牌之间的爱情故事》的文章,称与广州一家服饰公司的品牌存在“爱情关系”。结果,被起诉并被认定构成不正当宣传,判赔1.5万元。

  今年5月,广州一家品牌服饰公司意外发现,其竞争对手东莞某品牌服饰公司的网站上出现了一篇谈论“爱情”的文章。这篇题为《两个品牌之间的爱情故事》的文章,首先介绍该广州品牌服饰,紧接着介绍东莞该服装品牌的发展历程,再将两者进行相同的比对。而且,在百度百科定义该广州服饰公司经营品牌的词条上,也引用了这篇文章。

  随后,广州服饰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状告东莞服饰公司。认为对方相关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

  庭审中,东莞服饰公司辩称,从一些网站的搜索排名看,东莞服饰公司的知名度高于广州服饰公司,其无须进行虚假宣传。称公司网站确实有这么一篇文章,但并非该公司发布,可能系黑客进入其网站发布修改内容。但对该说法,东莞服饰公司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东莞服饰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东莞服饰公司立即删除在其网站上刊登的相关文章,并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公司网站上连续一个月刊登声明,为广州服饰公司消除影响,赔偿广州服饰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品牌  服饰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行业动态
进入行业动态>>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