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00219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193,股票简称:山东如意)于2014年3月4日、2014年3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分别于2014年2月12日、2014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实际控制人变更。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未达到1/2,董事会结构暂不符合上述要求,相关各方正在进行协商,拟对公司董事会结构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已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3、本公司2014年2月28日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快报》中的业绩情况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年度业绩预计无差异。同时公司将于2014年4月15日披露2013年度报告,不存在有未公开的业绩信息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况。
4、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