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芳纺织(60027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戴云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仁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惠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7年1月25日华芳集团承诺,夏津资产注入完成后,未来6年内,逐步实现棉纺业务和资产的整体上市。延续到本报告内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开市时停牌,于2013年12月4日复牌。公司第六届七次、八次董事会及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19项议案。2014年1月,本次重组有关材料已报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华芳纺织2013-025、027、035、036-053、061、062号公告。
公司拟将持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等96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嘉化集团等96名交易对方购买置入资产作价高于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向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及周边企业提供蒸汽供热,生产并销售邻对位、氯碱、脂肪醇(酸)等系列产品,不再从事棉纺业务,公司控股股东也将由华芳集团变更为嘉化集团,公司与华芳集团之间将不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问题亦得以妥善解决。
据此,华芳集团拟申请公司豁免其履行关于棉纺资产和业务整体上市的承诺,该项豁免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效实施为前提,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日生效。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审核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有效实施,华芳集团应继续履行其关于棉纺资产和业务整体上市的承诺,待棉纺行业形势好转,拟注入资产整体盈利能力呈现稳定增长时,再行将棉纺资产和业务注入公司;或另行通过置换优质资产或注入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资产等方式予以解决相关未能履行的承诺。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证监会第二次反馈意见的通知书。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云达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