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家纺(00229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2014年4月25日,罗莱家纺(002293)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告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详见2014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定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4年5月4日,公司第三大股东石河子众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石河子众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票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9%,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石河子众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预计2014年公司董事、高管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将发生关联交易: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向薛伟成、薛伟斌租赁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上海市莲花南路179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作办公使用,建筑面积333.33平方米。合同规定年租金36万元。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薛伟成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薛伟斌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总裁。关联人薛伟成、薛伟斌合法拥有座落在上海市莲花南路179号的房屋,权属清晰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表示同意,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就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5日——201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15:00至2014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源兴路555号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7、审议《关于增加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终止实施“年产220万件家用纺织品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管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第1、3、4、5、6、7、8、9、10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3588号B栋二层。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楠楠
电话:021-23137924
传真:021-23120373(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3588号B栋二层
(二)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