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00250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4-018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7日上午9:30在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鸿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深圳)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24,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曹蓉律师、刘燕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