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000666):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本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登。
兹载列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的公告》,仅供参阅。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管理现状。
2、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要活动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能够按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重要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望公司能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新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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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