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改进外资审核 取消首次出资比例限制
6月25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8号),商务部就部分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其中,关于外资审核方面,取消对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由公司投资者(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并在合营(合作)合同、公司章程中载明。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商务部
「相关报道」
- 商务部:支持中企投资化工纺织等领域 (11-23 11:04)
- 中国或对日韩土三国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 (07-15 08:48)
- 商务部:纺织服装等行业将受益于中韩自贸协定 (06-03 09:28)
- 商务部:两年内建成100个电商海外仓 (05-18 10:41)
- 商务部对进口锦纶6切片进行反倾销期终复审 (04-21 15:02)
- 商务部:今年我国对外投资有望增长10% (08-13 10:03)
- 商务部下放棉花、羊毛、毛条等加工业务延期审批权 (06-27 09:46)
- 商务部:完成全年外贸8%的增速难度较大 (11-20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