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确定促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措施
6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确定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
会议认为,在保护农民利益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从大豆和棉花入手,分品种推进补贴试点,当产品市场价低于目标价时,补贴农民,保证农民基本收益。会议明确政府责任,中央政府将重点调控谷物、棉花等。
会议指出,通过产业转移和布局优化促进中国经济提质升级、行稳致远。要加快改善中西部交通、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强化财税、金融等服务,做好人才开发和产业配套。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注重政策引导,促进东部地区产业创新升级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组装产能向中西部转移。结合“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要发挥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强化资源型产业布局导向。要深化产业国际合作。在西部地区建设向西开放产业平台,支持优势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要实施差别化区域产业政策,切实保护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用水。(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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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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