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002015):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于2014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案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自2014年6月28日至2014年7月4日,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如下: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4)杨民二(商)初字第299号关于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诉其他公司、霞客环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案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4)杨民二(商)初字第2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原告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其他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签订的《聚酯切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M2G201312177-00)自2014年5月30日起解除;
2、被告其他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000万元;
3、被告其他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违约损失(以人民币2,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6%计算,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及以人民币2,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6%计算,自2014年1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
4、被告霞客环保对上述二、三项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霞客环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其他公司追偿;
5、原告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4,586元,由原告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0,680元,由被告其他公司、霞客环保共同负担人民币293,906元。
二、有关银行贷款逾期情况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情况:
截至2014年6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逾期贷款额68,269.87万元。
截至2014年7月4日,公司银行贷款(含银行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下同)共计148,748.49万元,霞客环保逾期贷款额为23,895.11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逾期贷款额为34,683.52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逾期贷款额为10,609.8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逾期贷款额69,188.44万元。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或受限情况:
本次冻结或受限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自前次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变化,仅部分账户余额发生变动,受限或冻结金额也相应发生变动。
截至2014年7月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受限或冻结金额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名称
账户余额
(人民币元)
受限或冻结金额
(人民币元)
霞客环保母公司
2,663,426.72
2,663,426.72
滁州安兴
6,106,565.20
6,106,565.20
滁州霞客
2,529,296.77
2,529,296.77
湖北黄冈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
1,111,605.84
1,111,605.84
公司及子公司名称
账户余额
(美元)
受限或冻结金额
(美元)
赛客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0.40
0.40
(三)截止2014年7月4日公司诉讼金额及诉前保全金额明细:
截至2014年7月4日,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的诉前保全金额累计为34,191.00万元,诉讼保全金额累计为50,125.10万元和700万美元,诉讼金额(本金)累计为86,587.68万元和6,239.38万美元。
(四)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查封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查封情况自前次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有发生变化。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2014年7月4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案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4)杨民二(商)初字第29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已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由于上级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本案的上诉申请以及受理上诉申请后的判决结果尚无法最终确定,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诉讼案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采取措施
1、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霞客环保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受到查封,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受限和被冻结,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正在积极借助各级政府力量与有逾期贷款的各家银行机构进行沟通,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滁州分行、华夏银行南京大行宫支行、浦发银行江阴支行、宁波银行无锡分行已谈妥转期条件并已实施完成,其他银行尚未达成缓期等协议,因此,借款的偿还时间仍无法确定。同时与各银行机构进行协商用借款保证金来归还部份借款,以减少逾期借款及减少财务费用。
3、目前公司还在持续生产经营,产品销售稳定,经营层、职工情绪稳定,特别是经营团队和骨干工作积极努力,各项工作落实量化到位。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正在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目前遇到的问题。
4、目前公司的诉讼案件尚未有结果,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尚无法进行估计,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4)杨民二(商)初字第299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