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002404):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15:00—2014年7月16日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15:00至2014年7月16日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21,273,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21,122,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15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潘煜双女士、陈建根先生、姚武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潘煜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3,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3,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1.2选举陈建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2,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1.3选举姚武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3,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3,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周国建先生、童希康先生、徐鸿先生、韩朔先生、郑晓女士、顾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周国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3,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3,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2.2选举童希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2,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2.3选举徐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2,1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2,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2.4选举韩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266,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496,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
2.5选举郑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2,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2.6选举顾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2,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以上3名独立董事和6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朱建勇先生、周青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张宁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朱建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2,1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3.2选举周青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22,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7,352,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