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环(00061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0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盛永新先生提名,聘任雷生安先生、王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相关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杜哲兴先生、郭磊明先生、郑春美女士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提供的上述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任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候选)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7日
附简历如下:
雷生安先生,1971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任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2002年6月至2004年8月任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任财务部部长,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200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会计师。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树先生,1970年8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中级会计师职称。2000年2月至2005年5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5年6月至2008年8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任深圳同道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龙青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