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核实中期督导工作圆满结束
为认真做好新疆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工作,确保村、乡两级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数据上报准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关于开展棉花种植面积核实督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关口前移,认真自查”的工作要求,派出由自治区农业厅、统计局、国土资源厅、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组成的4个棉花种植面积核实督查组,于2014年7月17日-23日对昌吉州、塔城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开展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村级核实和乡(镇)复核阶段工作进行督查,并圆满完成各项督查工作任务。
从此次棉花种植面积核实督查工作情况来看,各地(州)、县(市)能够按照《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棉花种植面积村级核实和乡(镇)复核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县(市)及乡镇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都成立了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抽调人员开展工作,工作按阶段要求开展顺利。二是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各地(州)、县(市)结合当地棉花生产实际,均制定了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乡镇和棉花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确保了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稳步推进。三是加强培训,强化宣传。被调研县(市)均组织开展了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工作专题培训,对《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试行)》和本县市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昌吉市还邀请检察院同志对全市乡镇领导、村干部、小农场主及合作社负责人,就棉花面积核实中相关法律法规、预防腐败等知识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为棉花面积核实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良好氛围。四是关口前移,主动自查。各地(州)按照关口前移、主动自查的工作原则,由地(州)分管领导或地(州)农业局主要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于6月下旬至7月初对县市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阿瓦提县还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棉花面积统计核实的通知》,对做好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确保了棉花面积核实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通过督查发现,各地在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文件学习不透,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个别乡镇和生产经营单位棉花种植户,对国家开展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知晓程度还不高,村干部在开展村级棉花面积核实上报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有的只按证填写上报棉花种植面积,没有实地进行丈量,造成上报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符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总体少报面积的现象比较普遍。通过督查组抽查情况来看,督查组先后抽取12个县,24个乡镇,46个村,36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对336户植棉农户上报公示的24164.1亩棉田,分别进行GPS实测,实测结果为24697.5亩,较公示面积增加533.4亩,误差率2.21%(见附表)。在实测过程中虽也发现有棉农多报面积的现象,但从抽查总体情况来看,棉农少报面积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表格填写不准确,公示内容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
部分县(市)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基本农户界定不清,存在表格填写混乱的现象,还有部分表格单项内容填写类别不准确,为后期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埋下了隐患;部分村委会审核公示的面积与村民上报面积完全一致,存在村级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有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面积核实公示仅公示到农场或大户,而未对具体承包生产经营单位土地的棉花种植户面积进行公示;部分村棉花面积核实公示内容不正确,未按照《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公示经种植户签名的表格,存在未按程序公示的现象。四是档案资料不够齐全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村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档案资料不够齐全,村一级开展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影像资料较少,为后期自治区和地州联合督查及资料查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埋下了隐患。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对进一步做好新疆棉花种植面积统计核实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开展大户清查,规范边缘管理。各植棉地州要加强对新增棉花种植面积的核查工作,确保应查尽查。同时要加大对棉花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工作,对那些游离于当地政府部门管理之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非法开荒植棉的大户要加强管理,将其纳入政府管理,以确保全区棉花生产经营单位上报棉花种植面积数据准确。二是提高责任意识,确保数据准确。各地要正确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坚决杜绝以前“三分统计,七分估计”的老一套面积统计做法,切实树立责任意识,把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程序做规范,工作做扎实,数据核清楚,尽最大努力确保基层上报数据准确,为自治区准确掌握基层棉花种植面积,合理有效调整棉花种植结构打好基础。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逐级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对在工作中有意造假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及时依据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力求通过狠抓责任追究制落实,将棉花面积核实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其在基层扩展蔓延,以确保全区棉花种植面积核实上报数据准确。
出处: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