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要“合力合为”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是我国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向西开发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战略构想提出后,沿线各省市积极响应,普遍从确立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城市友好关系、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申请创建自贸园区、建设通讯网络渠道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呈现出“你争我赶”的局面,开端良好。
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沿线省市是分工协作的关系,应优势互补,实现共赢。当前,国家层面的统一布局与规划尚未出台,西部沿线省市出台的实施方案都是按照自身的发展定位和需求制定的,由于缺乏协调机制,出现了同质化竞争的状况。在资源禀赋、市场成熟度和社会发展水平接近的情形下,大家都选择了近乎雷同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手段。例如,西部几个重要城市都将重点建设任务确定在交通、物流、金融、文化中心建设上,实施措施也都集中在设立自贸区、保税区、国际港务区、领事馆、论坛永久会址、举办博览会、贸易洽谈会等方面,这很可能会造成西部地区新一轮的重复投资和产能过剩,为将来的恶性竞争埋下伏笔。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一项跨国系统工程,覆盖亚欧100多个城市、30多亿人口,涉及国际、国家、区域多个层面,需要有关方面团结合作、协同创新、共同推进。目前,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区域间、城市间深层合作协调机制还未形成。在国际层面,丝路沿线地区的双边或多边经贸合作服务体系、保障机制及纠纷协调解决机制、法律合作机制还不完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机制尚不健全,政策环境和金融环境亟待改善。在国家层面,尚缺乏对丝路沿线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及安全政策的统筹协调。在区域层面,西部沿线省市开展的经济活动不能很好地互相协调,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变通机制完善、友好城市合作等方面单打独斗,效果不佳。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经济活动,企业是推进主体,产业是发展基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前,西部沿线省市在国家的产业分工结构中,主要还是面向东部承接产业转移,向西开放的产业外向度不足,尤其是与中亚国家的经济往来基础薄弱。加之中亚地区与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类似,在资源性产业领域有着高度的重合性,在农产品贸易领域有突出的竞争性,且这两大领域的国际贸易受制于国家关系和政策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而中亚地区需要的轻工业产品并非西部地区的产品优势,许多省市正在谋划发展的食品工业也面临着产品检验方面的限制,产业发展和合作可能都会受到影响。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冷静思考、科学应对,来不得半点盲目。目前,有关方面的热情很高,颇有“激情”代替“理智”的倾向,很需要降降温、醒醒脑。当务之急,应该做好以下四件事:
一是因地制宜确定发展定位。“思路决定出路”,“目标指引行动”。在呼吁国家层面加快制定丝绸之路经济带总体规划、确立发展目标的同时,西部沿线省市也应科学思考,进一步明晰自身定位,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和比较优势,统筹长远目标和近期任务,兼顾国家战略和地区责任,在国家战略布局中寻找自己的发展机遇。
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贸易畅通”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内容,企业是其主角。在“读懂”沿线国家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发挥有实力的国有企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支持其率先走出“国门”;积极与民间商会、协会组织沟通,引导中小民企抢抓机遇,快步“西行”,依据自身能力和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切入点,迅速占得市场先机。
三是广泛开展文化友好交流。“国之交在于民相通。”而要实现“民心相通”,开展文化交流是基础。要发挥西部沿线省市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传统优势,广泛开展与沿线国家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近期要着重在加快培养双方急需的语言、贸易、金融和旅游方面的紧缺人才,建立企业咨询服务机构等方面开展工作,为相互间的人员往来、项目合作、商贸物流、金融活动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支持。
四是加快搭建沟通协调平台。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是“集体项目”,需“合力合为”。要建立西部沿线省长、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及省市与中央相关部门定期协商制度,加强省市间跨部门联合型智库建设,共同开展对丝路沿线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法律、人文等方面的研究,建立基础数据库,方便沿线省市互通信息,形成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