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处理担保圈风险不搞“一刀切”
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银监会在警示中点到了纺织化纤等行业。《通知》要求银行要重点监控银行贷款依存度高、民间融资依存度高、生产经营不正常的担保圈企业。
据财新报道,对于联保模式的贷款,银监会首次明确提出,要求企业对外担保的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除农户担保贷款外,每家企业的担保客户不得超过5户,并严格控制联保体内单户贷款额度。
浙江等地采取互保、联保、循环担保等方式进行贷款的行为较为普遍。本报曾在上半年报道过相关情况。在经济下行周期中,担保链的上个别企业发生经营问题和财务危机,将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链条上的企业都陷入困境。经济学者与银行业人士都曾向记者表示,互保的贷款模式在我国合规且广泛存在。
银监会要求,首先,要把企业第一还款来源作为授信额度控制和贷款风险管理的首要条件,转变风险管理中过度依赖担保、抵押等第二还款来源的做法。比如,单个企业客户的贷款需求必须有真实交易背景作为支撑,根据企业销售规模与经营周转速度合理核定贷款额度,其贷款额度必须有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作为覆盖。
其次,要加强对企业联保互保业务的准入管理,加强对保证人的准入管理。比如,深入调查相关借款人和担保人关联关系、资金流向并甄别联保背景真实性,防范操作风险和欺诈风险。严格限制盲目担保和过度担保行为,防止担保链条过长。
同时,银监会要求在10月底之前,各家银行完成对担保圈贷款的风险排查,并及时汇报排查结果和高风险客户的风险处置预案。对于发现属于担保圈贷款的客户,要及时纳入担保圈治理范围,重点做好对借款人、保证人偿债能力的分析和监控。
担保圈的风险固然亟待遏制,但由于担保圈往往涉及的企业众多、链条冗长且复杂,因此,银监会也强调了在处理担保圈风险时不能搞“一刀切”。《通知》强调,不得单独采取极端方式突然处置,防止担保圈内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造成大面积倒闭,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对于担保圈内企业所面临的不同情况,《通知》给出了三类解决方案。
对暂时出现资金链紧张,但属于战略新兴、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支持产业,或有市场、有客户、有核心竞争力、有科技含量的企业,债权银行不应强行要求立即偿还所有债务,不盲目抽贷、压贷、缓贷,可通过重新评估贷款期限、增加有效抵质押物等方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最大限度地保全银行债权。
对于市场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一般,或偿债能力不佳、保证人担保能力不足、关联关系过于复杂,或圈内企业存在违约记录的客户,可通过增加抵质押物、多收少贷、只收不贷等措施积极压缩收回贷款。
对于市场发展前景不佳甚至属于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产业,或资金无盘活希望、有贷款诈骗嫌疑,甚至躲避还款、逃废银行债务的,要及时采取诉讼手段,保全资产,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