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4-01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14-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21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