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600810):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大股东
——及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及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发给公司大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公司的《关于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要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公司公开说明2010年5月5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相关承诺未能按期解决或规范的原因、目前的进展、下一步解决方案并提示相关风险。
现就监管措施提到的事项公开说明如下:
一、相关承诺内容、未能按期解决的原因及目前进展
2010年5月5日,在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将支持神马股份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由神马股份选择合适时机以自有资金收购、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着手整合尼龙化工产业,构建完整的尼龙化工产业链,减少关联交易,解决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积极营造条件,支持公司构建完整的尼龙化工产业链。2011年3月,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持下,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所持的尼龙化工产业资产;但由于标的资产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公司”)转运站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全部房产因历史原因未能办理完成权属证明文件,同时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标的资产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公司决定终止该次重大资产重组。
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积极推动尼龙化工产业相关资产的问题解决,以期早日实现尼龙化工产业资产的整体上市。除神马股份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尼龙化工产业资产主要包括尼龙化工公司及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塑料公司”)。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少的工程塑料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率先推动工程塑料公司的注入公司的工作;2013年5月28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函告本公司,拟向本公司转让所持工程塑料公司股权,以支持公司完善尼龙化工产业链。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努力推动下,工程塑料公司已于近期基本解决房地不一致等瑕疵事项,公司也于近期开始选聘中介机构正式启动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工程塑料公司股权事项。而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尼龙化工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一直致力于相关问题的解决,以期尽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注入上市公司资产的基本要求;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尼龙化工公司的房产证问题已基本解决,但转运站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尚未能办理权属证书。
综上,由于相关尼龙化工产业资产未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未能按期推动相关事项的解决;神马股份作为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存在瑕疵事项的情况下也不能启动相关资产的收购工作。但相关承诺各方均在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并已启动工程塑料公司的注入工作。
二、下一步计划
目前,工程塑料公司的注入工作已经启动,预期2014年将会完成。
而尼龙化工公司的注入,需要各方进一步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考虑相关问题的复杂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在未来两年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由上市公司采取适当方式、选择适当时机完成对尼龙化工公司的收购。该承诺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承诺事项的变更存在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2、由于尼龙化工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仍存在无法按期解决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