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纺织(002087):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以及《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落实,在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问询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华冠雄 李斌 马书龙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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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