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绒业(000982):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7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网络投票数据的汇总统计。因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累计投票制表决方式的网络投票,经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确认,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实行分开投票并采用不同的报价区段,因此需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网络投票流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正,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原内容:
二、会议审议议题
议案(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马生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选举马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选举马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4选举梁少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5选举陈晓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6选举卢婕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7选举张文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8选举益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9选举林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微博]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马生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选举李国萍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金跃华先生为经过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现修正为:
二、会议审议议题
议案(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1.1选举马生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2选举马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3选举马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4选举梁少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5选举陈晓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6选举卢婕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1选举张文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2选举益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3选举林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马生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选举李国萍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金跃华先生为经过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原内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82
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2、议案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投票举例
a、如公司某股东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b、如公司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2进行投票,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2.1-2.6,则其有6000(=1000股*应选六名董事)张选票,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6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6名),否则视为废票;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2.7-2.9,则其有3000(=1000股*应选三名独立董事)张选票,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3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3名),否则视为废票。
c、如公司某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3进行投票时,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3.1-3.2,则其有2000(=1000股*应选两名监事)张选票,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2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2名),否则视为废票。
现修改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82
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2、议案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投票举例
a、如公司某股东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b、如公司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2进行投票,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2.1.1-2.1.6,则其有6000(=1000股*应选六名董事)张选票,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6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6名),否则视为废票;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2.2.1-2.2.3,则其有3000(=1000股*应选三名独立董事)张选票,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3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3名),否则视为废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c、如公司某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A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3进行投票时,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3.1-3.2,则其有2000(=1000股*应选两名监事)张选票,该选票可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2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2名),否则视为废票。
除以上修正内容外,《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参加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