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A(000726):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现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
第六十五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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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