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商务厅举全力落实好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任务分工
第216期
新疆商务厅办公室2014年8月27日
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落实中央5号文件的重大举措,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程。为了落实好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精神,做好商务系统相关工作,受和宜明厅长委托,8月27日上午,李建杰副厅长组织召开商务厅做好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第一次会议。边贸局、厅办公室、政研室、综合处、财务处、建设处、商贸服务处、外贸处、外资处、机电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关于成立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建立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口联系负责制的通知》(新政办函〔2014〕133号)、《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近期任务分解的通知》(新政办函〔2014〕137号)、《关于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涉及商务厅相关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新商综合函〔2014〕31号)等3个文件,传达了8月22日黄卫常务副主席召开的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精神,明确了商务厅政研室等10个处室在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并就如何做好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李建杰副厅长强调:(一)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它是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新疆方面启动的第一项重点工作,事关百万人就业,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开放型产业基础,希望各处室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行动上坚决抓好落实。(二)认真落实好商务厅的各项职责。各处室要按照分工提出到年底的具体工作安排,确定一名具体联络员。政研室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好头,加强与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的联系,做好信息报送等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做好保障工作。(三)对近期的两项工作要迅速展开。政研室要立即与乌鲁木齐市对接,督促指导乌鲁木齐市加强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项目规划工作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对接厅里赴乌市调研相关工作。综合处要抓紧与海关的联系,搜集相关出口数据,相关外贸处室要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新疆口岸纺织品服装出口调研报告》,研究提出商务厅对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四)要及时上报我厅抓好此项工作的动态信息,指导各地州市商务局从当地实际出发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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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