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获批 直补政策落地
记者从17日召开的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国务院批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新疆棉花价格将取消政府指导价,棉花价格将由市场主导,政府发放补贴对农户进行直补。
按照这一方案,从今年9月起,国家在新疆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同时取消棉花临时收储。这意味着我国棉花价格将完全由市场供求形成,政府不再干预市场价格。
据了解,制定此项政策的基本思路是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为依托,以政府补贴的目标价格政策为切入点,推动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政策向“价补分离”方向转变,努力实现总量基本平衡、市场波动可控、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生产发展。
《方案》指出,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是指在棉花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能够保障农民获得一定收益的目标价格,当采价期内平均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对棉花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根据中央财政拨付补贴资金时间,按照核实确认的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和籽棉交售量相结合的补贴方式,中央补贴资金的60%按面积补贴,40%按实际籽棉交售量补贴。补贴对象为全区棉花实际种植者,主要包括基本农户(含村集体机动土地承包户)和地方国有农场、司法农场、部队农场、非农公司、种植大户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棉花生产者。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是为国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摸索经验,为下一步小麦、糖料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提供借鉴。借助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机遇,进一步凸现新疆棉花的产地优势,吸引更多纺织企业落地新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为确保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我区同时制定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新疆棉花专业仓储管理办法》等。同时,还将设立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监督电话,建立补贴公示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在自治区和地州层面分别建立会商协调机制,确保政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