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化纤(6008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在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19日和2014年9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的情况
1、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发布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5日起复牌。目前,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函证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重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下述重大事项(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中国,南京,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