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纺(600610):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商务部批准的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ST中纺 编号:临2014-063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中纺B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商务部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7月7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商资发[2005]565号《商务部、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商务部下发的(商资批[2014]883号)《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具体内容为: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请示》(沪商外资批[2014]26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7月3日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无偿赠与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全体非流通股东用于支付股改对价的部分成本;公司用上述赠与资产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20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按转增后的股本向公司全体A股流通股东按每10股赠送4股比例进行送股,公募法人股不支付对价,也不接受对价。
二、股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709.1535万股增加至107127.4605万股,注册资本由35709.1535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7127.4605万元人民币。其中: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7691.2万股,占股本总额25.85%;南京弘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7413.0605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6.25%;上海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8484万股,占股本总额的7.92%;其他公募法人股6692.4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25%;社会公众股(A股)10810.8万股,占股本总额10.09%;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36036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3.64%。
三、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根据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公司股东股权处置及相关事宜应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五、公司修订的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十日内报我部备案。
公司凭此批复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