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化纤(01033):拟出售业务2014年度盈利预测
股票代码:600871 股票简称:*ST仪化 公告编号:临2014-048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业务2014年度盈利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有效改善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资产质量、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出售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拟出售业务”),定向回购中国石化所持公司的全部24.15亿股股份,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行A股股份收购其所持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公司已于2014年9月13日披露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定向回购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本次重组的相关公告。按照香港监管要求,本公司需在就本次重组向H股股东刊发的通函(指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H股通函,以下简称“H股通函”)中披露拟出售业务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情况(以下简称“本次盈利预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须向境内投资者进行同步披露。
一、本次盈利预测情况
(一)本次盈利预测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本次盈利预测情况
经本公司初步测算,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14年度拟出售业务预计净利润为人民币-22.98亿元。
(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就上述盈利预测出具了函件(以下简称“函件”),普华永道认为,就有关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而言,本次盈利预测已根据H股通函附录六所载由本公司董事作出的基准及假设适当编制,及其呈列基准在各重大方面均与拟出售业务经审计财务信息(其全文载于H股通函附录三内)中所载拟出售业务通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一致。函件全文请见H股通函的附录六。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54亿元。
三、拟出售业务2014年度预亏的主要原因
2014年上半年,受化工化纤市场持续低迷、聚酯行业深度调整的影响,以及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相关的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加速摊销共计人民币11.60亿元,本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7.49亿元。2014年下半年以来,境内聚酯行业仍处于低谷期,聚酯市场需求增长缓慢、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局面依然持续。因此,本公司预计拟出售业务2014年度将发生较大亏损。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预测结果仅为预测数据,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现有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将出售予中国石化,本公司将持有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工程公司”)100%股权。本公司按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前述架构,以石油工程公司2013年、2014年1-6月已实现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石油工程公司2014年、2015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市场开发计划、投资计划以及融资计划,编制了2014年度、2015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以下简称“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所依照的编制基础和各项假设及报告全文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披露的《2014年度、2015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根据前述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2014年度的备考合并净利润为24.22亿元。
综合本次盈利预测结果(-22.98亿元)以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结果(24.22亿元),本公司2014年度合并业绩预计仍为盈利。前述预测结果为模拟数据和预测数据,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能否实现亦取决于本次重组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中国,南京,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