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色纺(002042):2011年公司债券201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将于2014年11月18日支付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17日期间利息。根据《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1华孚01
债券代码:112046
债券期限:5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人民币6亿元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80%
发行价格:100元
年付息次数:1次
每张派息额:7.8元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7.8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7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62.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70.2元。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8%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4年11月18日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债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7日
除息日:2014年11月18日
付息日:2014年11月1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11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本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2个工作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联合广场B座14楼
联系人:刘天子
电话:0755-83735593
传真:0755-85735585
邮政编码:51803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1
联系人:赵青、陈东
电话:010-68085588-819
传真:010-68085589
邮政编码:100045
(三)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赖兴文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