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002516):合资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合资公司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阳光")为促进企业发展,发挥团队优势,整合地区人员及市场等资源,使用自有资金600.00万元在新疆地区投资设立了子公司,为公司的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及后续电站的开发等提供优质服务。
2、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合资公司的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情况
本次投资主体为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建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风电的开发、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及光伏设备的销售;储能技术研发;光伏地面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与利用;光伏与光热一体化发电技术研发与利用;光伏与生态农(畜牧)业一体化发电技术研发与利用;荒漠治理、煤矿塌陷区治理与光伏发电技术研发与利用;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设立企业的基本情况
旷达阳光于近日完成了对设立企业的工商登记等手续,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新疆旷达阳光国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650103050120919;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赣江街95号商业街B区9号楼01号房三层门面;
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建国;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伏技术的设计、开发和维护,太阳能技术的设计、开发及维护、企业管理,光伏电站的开发,荒漠治理,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光伏组件清洗服务;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咨询与服务;销售: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池,光伏设备,太阳能组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发挥光伏团队的优势,整合地区人员及市场等资源,为公司的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及后续电站的开发等提供优质服务。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将促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光伏电站的开发和运营等能力。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