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000420):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4-49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1、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
2、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14年12月11日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应到会董事10人,实际到会10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主持,监事会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土地房屋资产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
经甲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甲方拟将面积为2167.2平方米的一栋建筑物和面积为16783.9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房地产评估总价为724.95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1月18日。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此交易有利于股份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并对股份公司闲置的厂房到做了盘活。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关联交易管理细则》中第十三条第二款:“单笔或累计标的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规定。故此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宋德武、姜俊周、刘宏伟、马俊、郭峰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四川天竹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详见公告)
因四川天竹公司资金需要,经与四川天竹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公司拟向该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借款额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四川天竹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借入或归还母公司资金。
借款利率:为国家基准利率上浮15%。
合同有效期:为至2015年10月31日。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0证券简称:吉林化纤公告编号:2014-50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1日下午1: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凤久主持,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土地房屋资产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
经甲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甲方拟将面积为2167.2平方米的一栋建筑物和面积为16783.9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房地产评估总价为724.95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1月18日。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对上述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以经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合同内容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客观原则,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刘凤久,郑桂云、王景霞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四川天竹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因四川天竹公司资金需要,经与四川天竹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公司拟向该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借款额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四川天竹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借入或归还母公司资金。
借款利率:为国家基准利率上浮15%。
合同有效期:为至2015年10月31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0证券简称:吉林化纤公告编号:2014-5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闲置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出让标的:股份公司建筑面积为2167.2平方米的一栋建筑物及和面积为16783.9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出售资产对应的评估值为人民币724.75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出售公司内部一个闲置厂房,即2167.2平方米的一栋建筑物和面积为16783.9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资产账面原值合计为3146976.16元,账面净值合计2161588.21元)给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概况
名称: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凤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街516-1号
经营范围:2万吨/年醋酐项目前期准备(未取得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前严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项目
2014年9月末(未经审计)
2013年12月末
资产总额(万元)
781312
877377
负债总额(万元)
655216
753225
净资产(万元)
126096
124152
营业收入(万元)
374530
460506
利润总额(万元)
-1536
-38419
净利润(万元)
-2373
-45448
三、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建筑面积为2167.2平方米的一栋建筑物(北至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南至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西至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和面积为16783.9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资产账面原值合计为3,146,976.16元,账面净值合计2,161,588.21元。
2014年11月25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155号),评估基准:2014年11月18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价格标准。
1、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
2、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委估房地产在原地持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为724.75万元。评估增值508.59万元,增值率235.38%。评估结论见下表:
被评估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建筑物部分
序号
权证编号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元/m2)
评估总价(万元)
1
吉林市房权证九字第XZ00000559号
工业
2167.2
286
61.98
小计
2167.2
61.98
土地部分
序号
权证编号
地类(用途)
证载面积(㎡)
评估面积(㎡)
评估单价(元/m2)
评估总价(万元)
1
吉市国用(2010)第220202005479号
工业用地
22874.52
16783.96
395
662.97
合计
房地产总价:724.95万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柒佰贰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四、本次交易主要协议条款
交易金额及其结算方式、期限
1、交易金额的确认原则:
甲方负责聘请具有国内A股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对交易资产进行评估,双方参考评估结果后,协商确认最终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柒佰贰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人民币7,249,500元)。
2、交易结算方式与期限
甲方出售资产的货款乙方同意一年内支付。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股份公司处理的闲置厂房盘活公司闲置资产。
2、本次交易额较小,总额为724.95万元,扣除账面价值及税金,净收益290万元,对公司全年收益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出售协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资产评估报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0证券简称:吉林化纤公告编号:2014-5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
子公司四川天竹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下属子公司――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天竹)提供1.55亿元借款的议案。因四川天竹资金需要,经与四川天竹协商,达成一致,公司同意向该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一、借款情况概述
审议通过了《借款给子公司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55亿元的议案》,因子公司生产须要,公司从实际出发,同意为其提供借款,并按着一定比例收取利率。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7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宋德武
注册资本:15691万元
主营业务:竹造纸浆、竹化纤浆、机制纸的生产、销售;化学纤维、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包含危险品)的销售;竹制品开发。
2、四川天竹股权结构: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79.82%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8%
3、四川天竹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9月财务情况
项目
2014年9月末(未经审计)
2013年12月末
资产总额(万元)
119471
117751
负债总额(万元)
101546
99435
净资产(万元)
17925
18316
营业收入(万元)
1
722
利润总额(万元)
-376
-837
净利润(万元)
-391
-856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额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四川天竹在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借入或归还母公司资金。
借款利率:为国家基准利率上浮15%。
合同有效期:为至2015年10月31日。
四、董事会意见
四川天竹是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9.82%的股权,该公司现在正在进行搬迁改造工作,此项借款对四川天竹意义重大,同时也关系到股份公司的今后的发展,四川天竹多年来为股份公司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董事会决定同意为四川天竹此提供借款。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闲置厂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现对公司关于出售2167.2平方米的一栋建筑物和面积为16783.9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股份公司处理的闲置厂房给吉林凯美化工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的发展。2、上述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对
上述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交易双方协商,上述交易以经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合同内容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客观原则,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以上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平、公开、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光民、徐铁君、高翠英、杨世滨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