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股份(000976):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15∶00至2014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召集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方振颖董事长
6、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14年12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174人,代表股份数167,667,63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47,119,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69人,代表股份20,547,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增选全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67,640,43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9,70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7,50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1%。
表决通过《关于增选全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167,402,63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38,50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14%;弃权26,50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2%。
表决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预提员工安置费的议案》
同意167,402,63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7,80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2%;弃权237,20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14%。
表决通过《关于预提员工安置费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官昌罗、皇甫天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
2、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5、按有关规定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