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6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8
外资股股东人数
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3,876,570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9,714,829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64,161,74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2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0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94.9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7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17
外资股股东人数
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463,108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
463,108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8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8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卫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推举由公司董事潘虹女士主持会议。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杨卫新先生、杨卫国先生、卫国先生、独立董事陈勇先生、陈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阮浩芬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敬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杨勇先生、财务总监钟征远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
2015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594,044,190
99.95
167,988
0.03
127,500
0.02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低于5%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1
2015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48,444,066
99.39
167,988
0.34
127,500
0.27
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超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百隆东方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6日